固镇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4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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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告
固自然资挂 [*** * ]* ** 号 *** * / * / **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 出让 *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经*路西侧、纬*路北侧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并且 ≤** |
建筑限高 (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的不予报名: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县投资大厦西楼*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向我 单位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 单位 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县投资大厦西楼*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挂牌活动于****年*月**日 ** 时 * *分在****县投资大厦西楼*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让金支付方式: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交地时间和方式:土地出让金缴齐后**日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违约责任约定:*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的需要,未经相关政府批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土地出让金和不按时开竣工的,将被列为失信企业并在该系统中予以公示;*开工时间:土地交地后**个月内;竣工时间:土地开工后**个月内。
*、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宗地按照“标准地”供应,需满足“标准地”政策相关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同时签订标准地监管合同及承诺书。同时上述地块参照“用地清单制”要求执行。(*)出让宗地须满足“交地即办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天须同时办理交地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宗地出让成交后**日内竞得人须支付地上附属物价款****.***元至****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同时支付相关财务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过户费用,取得地上附属物所有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的交付;****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资料的交付。
**、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用地单位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用地单位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拍卖成交的,不收取佣金。
**、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相关单位已出具承诺补偿到位证明,出让时如因征地、拆迁或其他权属纠纷,由承诺单位负责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
农业银行****县支行:
账号: *****************
****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 ***********************
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账号: ******************
(*) 联系方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
联系人:徐雨婷 联系电话: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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