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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评审标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 |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要在有效期内,有*个得*分,最多得**分, 注:①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关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同时提供*化融合营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具有充电设备相关实验室,且实验室具备****或莱茵实验室资质认证的得*分。 注:实验室所属为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内部直属或其控股股东企业(含其控股股东以第*大股东身份所投资的企业),须提供企业之间权属关系证明,并加盖双方公章,否则不得分。 |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 ******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要在有效期内,有*个得*分,最多得**分, 注:①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关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同时提供*化融合营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工业与信息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得*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获奖文件或工信部门网站公示截图,未提供齐全或提供材料磋商小组无法认定的,按未提供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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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评审标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研发实力 |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提供以下型号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体式充电桩须提供****功率的型式试验报告,得*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第*方检验机构(具备***或****认证标识)出具的****及以上*体式直流充电设备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效的工业设计中心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具有设区市工业设计中心的,得*分; (*)具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得*分; (*)具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得*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仅按最高级别计分*次,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扫描件。 |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提供以下型号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体式充电桩须提供****功率的型式试验报告,得*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第*方检验机构(具备***或****认证标识)出具的****及以上*体式直流充电设备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单位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的,每提供*个标准得*分,最多得*分。 注:须提供正式实施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文件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未提供齐全或提供材料磋商小组无法认定的,按未提供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