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县****“*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号光谷国际广场*座****室
当事人*:****县杏花乡农村福利院
地 址:****县宏泰路
当事人*:****县老君眉茶场
地 址:****县城关镇发展大道
*、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县财政局****年****领域“*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于****年**月至****年*月对你公司代理的”****省****年“爱满*家”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县老君眉茶场老君眉茶旅融合项目”、“****县杏花乡农村福利院附建工程(土建部分)”、“****年****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县****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抗旱项目”*个****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依法调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县老君眉茶场老君眉茶旅融合项目”采购文件第*章企业信誉评分项设置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评审因素,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县杏花乡农村福利院附建工程(土建部分)”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信誉评分标准设置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评审因素,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处理依据及结果
你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之规定,根据你司违法行为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到****县财政局****管理股。
*、其他补充事宜
****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