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征集公告,此项目获取征集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征集文件中,该项目划分了*个采购包,具体包括采购包*:*、*类维修供应商(* *店);采购包*:*、*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采购包*:轮胎修补、更换存放等(综合品牌车型)等*个采购包。****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本项目每个采购包对供应商都有特定的资格要求。第*个采购包供应商需要通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提供**店厂家证明材料(厂家授权内容应包含销售、*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第*个采购包需要供应商通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必须在****市(含区县)有固定的维修场所、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类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第*个采购包供应商为中国注册的汽车轮胎生产者(制造商),也可是其在****地区的经销商、代理商、可经营轮胎修补更换的经销商,并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
除此外,根据《****法》第***条规定,供应商还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悉,本次****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为:****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米东区、****县、****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本级、****维吾尔自治区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期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