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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破产管理人公告3

产权交易 2024-05-22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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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年*月*日破产管理人公告*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申请人周长春与被申请人****破产清算案,本院已作(****)湘****破申**号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本案为简易快速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于****年*月**日经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罗正;注册资本金为***元人民币;住所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与太平街交汇处涵相大厦(涵湘楼)-****号;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管理,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甜品制售,中央厨房,职工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已被列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级管理人的机构(不接受包含未列入名册机构的联合体申报);

*.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年*月*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件破产案件;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未结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

*.申报机构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公布*致。

*、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个工作日**:**止;

*.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申报机构均需在****报名(申报机构名称须与管理人名册*致),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不足*家时,则本院将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轮候名单中随机摇号补足*家,再行随机摇号确定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注:报名机构确定已通过****审核,摇号选任时未通过审核,即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

民事审判*庭:****-********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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