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第*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于****年*月**日完成,现将抽签配租结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办理入住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优先配租对象、*般配租对象、再调配配租对象于****年*月**日至**日(上午*:**-**:**;下午**:**-**:**),共*天,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入住手续地点:****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幢*层*号)。
*.签订《租赁合同》时,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抽取的房号单、交纳房屋租金和押金的银行入账凭证到现场办理。
*、相关费用缴纳事项
*.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房租:*元/平方米/月收取;
廉租房住户房租:*元/平方米/月收取。
根据各小区管理实际,本次福馨苑、刨花板厂、民族中学*个小区房租从****年*月*日起计收至****年**月**日(共*个月);柏翠苑小区房租从****年*月*日起计收至****年*月**日(共**个月)。
*.房屋保证金:****元/户,与房租*同缴纳;
*.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
*.垃圾清运费:(物管代环卫站代收,按年收取)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为*元/月;廉租房住户为*元/月。
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时,由物业单位收取,同时领取入住房屋钥匙。
*、配租房源面积
*.原民族中学小区*幢至*幢为**㎡/套,第*幢为**㎡/套;
*.福馨苑、刨花板厂小区为**㎡/套;
*.柏翠苑公租房小区为**㎡/套。
*、房租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户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营业室
*、注意事项
*.为避免重复缴费,请各配租对象户主在签合同前先到****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幢*层*号)领取缴款单后再到指定银行交纳房屋租金、押金等费用。
*.已抽到房号的申请家庭不得擅自调换房屋,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对本次分配抽签结果公示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下午*:**分前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楼)反映,*经查实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电话:****-*******)
附件:《****县城区第*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结果名单》
****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