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广场五楼C座项目2024年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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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资产位置:****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新港广场(房屋:*楼*座、车位:地下*层**号)
*、产权人:****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资产明细:房屋位于新港广场*楼*座,建筑面积:***.**平方米;车位*个,位于新港广场地下*层**号
(*)出租现状:精装
(*)租赁用途:办公
*、押金、租金收取及收缴保障措施:
(*)租赁期限:合同期限不超过*年。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我司通知后*个月内(或按合同具体约定)无偿退出租赁标的
(*)押金:押*付*
(*)租金招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月租金单价不低于**元/平方米(含车位),不含物业费
(*)租金收缴保障措施:合同签订前进行客户信用审核,调查客户资信背景,包括营业执照、失信行为、诉讼情况等;合同签订后支付租金,先付后租。当承租方违约拖欠租金时,出租方可以采取如解除租赁合同,采取停水、停电等中断能源供应的措施,具体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自然人),原则上不得转租。报名竞价承租自然人、个体经营者或企业,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查询无不良记录;自然人银行征信良好,企业经营资质、营业业绩、银行征信等级良好。
*、招租方式: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租。
*、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联系方式: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
****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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