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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财发〔2024〕25号寻乌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招标-其他 2024-05-21 纠错
项目编号: GZDS2024-XW-C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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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寻财发〔****〕**号****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寻财发〔******

****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县*创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广告公司”)

统*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廖广洋

地址:****县长宁镇城北*路**

联系电话:***********

*******日,本机关收到****、****鼎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创广告公司递交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说明。发现*创广告公司在****活动中,涉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

现查明,*创广告公司于******日参加了****鼎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和采购单位确认为中标供应商,******日,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公告中标结果。*******日,****县留车镇人民政府、****鼎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创广告公司向本机关递交了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说明及该项目相关材料,经审查该项目相关资料及对*创广告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创广告公司以本公司员工操作失误,报价低于市场价,导致招标制作数量任务无法完成为由,中标后提出放弃中标资格申请,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创广告公司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并拒签采购合同,属于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违法情形。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依照****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规定。应认定*创广告公司构成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违法行为。

*******日,本机关向*创广告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寻财发〔******号),告知*创广告公司,本机关拟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分之*罚款即人民币:*******元整(*分之*的罚款****元,即采购预算金额******元×*=****元),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活动,同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本机关未收到*创广告公司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处以采购金额*分之*以上*分之*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至*年内禁止参加****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至(*)项情形之*的,中标、成交无效。”和《****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供应商中标后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处以采购金额*分之*以上*分之*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至*年内禁止参加****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所涉及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分之*以上*分之*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活动,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本机关对****县*创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处以采购金额*分之*的罚款即人民币*******元整(*分之*的罚款****元,即采购预算金额******元×*=****元),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活动。

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凭缴款码********************通过赣服通、****财政微信公众号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核缴。缴款完成后可自行通过****省财政厅官网“非税收入收缴门户网站”打印电子票据。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第*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财政局

*******

****县财政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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