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第三方检测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AHCJ-2024-130)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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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招 标 人:****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包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中标候选人:合肥市屹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含税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合肥睿博吊装运输工程有限公司,含税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智明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含税报价*******元
*包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中标候选人:合肥睿博吊装运输工程有限公司,含税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合肥市屹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含税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智明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含税报价******元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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