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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4年方格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5-17 纠错
项目编号: AHHR-CG-202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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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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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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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县****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年****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 * 号

成交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类

*

名称:*** 孔纸质****;*** 孔,由*片木片捆扎,可机采****;*** 孔塑框木质****

品牌:***;***;***

型号:***;***;***

数量:******片;*****片;*****片

单价:*.**元/片;*.**元/片;**.**元/片

*、评审专家名单:谢阳春(组长)金玉龙彭良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县农业农村局

址:****县金叶路现代产业园区西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县新城区汇金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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