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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谷庄村西场3.8亩土地经营权

土地矿产 2024-05-17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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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区****镇谷庄村西场*.*亩****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谷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市****区****镇谷庄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市****区****镇谷庄村西场*.*亩****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西场*.*亩地块只允许农作物种植,不允许种植树木,建设小工厂、小作坊等 *. 面积:*.*亩(竞价成功后不再重新进行测量)底价每亩每年****元,*年承包费*次性支付。 *. 承包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不满*年按照*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竞价成功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 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已交承包费不予退还。 *. 合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地上青苗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准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准在土地内拉土,应保持原貌,承包方进行土地改造时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能施工,如果承包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由承包方负责与村委会无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恢复原貌,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应交付可以用于种植的土地。 *. 该地块接壤的沟渠,承包方可使用水源,无权占用沟渠。 *. 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 参加竞拍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受让方条件 谷孝文
转出用途 农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其他
阶梯价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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