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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水头镇作业点)补充通知

公告变更 2024-05-17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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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年度****(水头镇作业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市****年度****(水头镇作业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补充通知部分

*、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的*% 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的**%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付款周期*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由水头镇林业站按时间节点进行自查,报上级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待上级款项下拨到位**天内,由水头镇林业站组织镇级财政、纪委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水头镇主要领导签批相关验收资料后拨付至总工程款***%。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由水头镇林业站按时间节点进行自查,报上级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待上级款项下拨到位**天内,经水头镇分管领导签批相关验收资料后拨付至总工程款***%。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由水头镇林业站按时间节点进行自查,报上级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待上级款项下拨到位**天内,由水头镇林业站组织镇级财政、纪委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修改为: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由水头镇林业站按时间节点进行自查,报上级相关部门验收。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验收合格后待上级款项下拨到位**天内,由水头镇林业站组织镇级财政、纪委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水头镇主要领导签批相关验收资料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修改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验收合格后待上级款项下拨到位**天内以上级验收文件为依据经水头镇分管领导签批相关验收资料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人无需提交《资格文件》第*项的内容。”修改为:“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人无需提交《资格文件》第*项的内容。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本补充通知作为****市****年度****(水头镇作业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市水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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