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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四特大道202号(新天国际)三期2栋A、B座2层201、3层302店面两处抵债资产整体转让

土地矿产 2024-05-16 纠错
项目编号: JX2024ZC00095C2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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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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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转让底价: ***.****** *元 项目来源:****省产权交易所

  • 项目编号: ***************
  • 保证金: *元
  • 企业性质: 非国资
  • 支付方式:
  • 转让方:*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 挂牌起止日期:****-**-** 至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元)
挂牌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位于****市*特大道***号(新天国际)*期*栋*、*座*层***、*层***店面*处抵债资产整体转让,总*楼面积***.**㎡,*楼面积***.**㎡,面积总计***.**㎡。 *.该标的已于****年*月*日由****省****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至*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详细信息

资产地图位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省****市****卢洲北路***号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元)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年*月***日****分行行长办公会会议记录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省****市****卢洲北路***号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元)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年*月***日****分行行长办公会会议记录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名以上(含*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确定受让方,网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质量、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不包含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本次处置标的的实际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处置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报名受让行为,受让方*旦决定参与报名受让,即视为对本次处置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已进行现场确认且充分了解,对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完全了解且无异议。因标的资产存在的权属、租赁、占用纠纷及其他因标的资产产生的所有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自资产交易合同成立时,因高空抛物、资产建造物、构造物及其他组成部分脱落或其他原因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等管理责任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产过户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该标的涉及*次过户,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第*次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过户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第*次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过户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受让方须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受让方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切交易风险。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名以上(含*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网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权属变更】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受让方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的*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 *.【交易税费】 (*)该标的涉及*次过户,第*次过户税费由转让方全部承担,第*次过户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均由受让方承担。溢价分成只在产生网络****情况下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①.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 *.*%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 **** 元。 ②.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 **** 元 (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且大于*)。 (*)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待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江银行北京东路支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策划****中心胡女士、*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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