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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散评标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24-05-1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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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规范我市****活动中的评标工作,促进评审专家独立评标,营造公平公正的评标环境,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专业性和高效性,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评标工作采取分散评标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散评标的实施范围

本次分散评标方式适用于我市所有****项目中,需要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各类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分散评标的操作流程

(*)组建评标委员会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且不得与供应商存在利益关系。

(*)分散评标方式

分散评标是指同*项目的评标专家不在*个评标室,同*评标室的评标专家评审不同项目。评标专家可通过线上音视频交流系统进行业务交流,交流内容存档备查。评标专家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后由中心工作人员随机分配评标室。

*. 采用电子化评标系统,确保评标活动的公开、透明;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评分,不得相互协商或影响;

*. 评标结果应由系统自动汇总,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媒体和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分散评标的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将对分散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评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市财政局举报。

*、分散评标的实施时间

本次分散评标方式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相关单位、****专家库专家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确保分散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我们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特此通知。

****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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