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石家庄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招标-其他 2024-05-13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年**月**日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工业设计植入,持续加强企业工业设计能力建设,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工信科〔****〕***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条 ****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使用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市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力强、业绩突出、发展水平领先的工业设计机构。****市工业设计中心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种形式。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内设部门;工业设计企业是指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设计企业。
第*条 ****市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第*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主体需在****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业设计中心稳定运营*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设计软件和试验设备、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附件)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明显的行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相对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第*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具体办法统筹开展、有序推进。
(*)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随相关工作通知印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要求并公示后,公布****市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第*条 原则上,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次。
第*章 培育与管理
第*条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立足本地区产业特点和工业设计发展阶段,可参照本办法按需制定完善各县(市、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持续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发展主体。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实现设计优化和提升;面向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开放设计项目,提升产业链协同设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研发,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第*条 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年,到期应参加复核。
(*)接受复核的****市工业设计中心参照新评审认定工业设计中心标准,填写《****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随相关工作通知印发),经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在复核截止日期前将复核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复核后,公布复核结果。
(*)对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列入整改并参加下*年度复核,再次复核结果仍不合格的,公布撤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对于在申请认定和接受管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依法终止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章 附 则
第**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石工信〔****〕***号)同时废止。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