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水务局金堂县2024年水务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金堂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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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年水务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等*个项目可研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章 “供应商须知”*.*.*.*合同分包 由 “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 *:不允许合同分包 ; ” 更正为 “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 *: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分包”由 实质性要求 更正为 非实质性要求 。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备案编号:[********************[****]*****]
*.投诉受理单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
名称: ****县水务局
地址: ****省****市****县赵镇迎宾大道*段***号**楼
联系方式: ***-********
名称: ****
地址: ****省****市东*环路*段*科路*号金库*单元***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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