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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双政征启公告〔2024〕1号

招标预告 2024-05-09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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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市双江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中第*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公顷,共涉及*个乡(镇)*个村*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勐勐镇章外村民委员会,勐勐镇章外村民委员会新寨第*村民小组,勐勐镇章外村民委员会新寨第*村民小组,勐库镇那赛村民委员会,勐库镇那赛村民委员会白花树第*村民小组,勐库镇那赛村民委员会白花树第*村民小组,忙糯乡忙糯村民委员会,忙糯乡忙糯村民委员会老余寨第*村民小组,忙糯乡忙糯村民委员会老余寨第*村民小组,忙糯乡滚岗村民委员会,忙糯乡滚岗村民委员会上小街第*村民小组,邦丙乡南协村民委员会,邦丙乡南协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小组。

*、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市双江县****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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