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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4〕52号)

招标-其他 2024-04-25 纠错
项目编号: 洪科字〔20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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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年****市****项目的通知(洪科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进*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市****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洪科规字〔****〕*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年****市****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计划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个项目类别。

*、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市注册或设有独立分支机构*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鼓励实行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多层次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方式联合申报,鼓励大****都市圈内各单位合作项目申报。

*、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周岁〔****年*月**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每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单位基本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基本要求。目符合国家、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和明确的绩效目标,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年。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扫描上传合作协议或合同(加盖公章)。

*、限制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不得将国家、省、市等各部门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含名称不同、项目负责人不同,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重复申报,*经发现,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并将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 年*月**日之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立案信息的、在****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的以及信用信息报告中有信用异常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项目管理

*.对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市住建局将进行动态管理,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验收证书。

*.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首次申报需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 ****年*月**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审核受理。市住建局业务主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审核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不予受理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说明原因。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必成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室

系统技术支持:云上(****)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附件:****年****市****项目申报指南



****市科学技术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原文及附件

编辑:涂馨瑶

监制:徐羚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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