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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24-04-2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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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步加强****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川建建函〔****〕***号)精神,为进*步规范全市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工作,提高入库工程项目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落实数据审核监管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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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信息录入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归集。市内有开工手续并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均可在省级平台补录工程项目信息。对已进入省级平台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不完整的,参建单位可据实补录完善相关信息。分包单位可补录分包工程的基本信息、合同信息以及竣工验收信息等。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项目,可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入库要求申请入库。

(*)其他行业工程项目归集。市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项目真实有效的书面意见后,由参建单位在省级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信息归集。参与市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其本人或所在企业补录个人业绩。

*、工程项目录入时间

企业或个人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应通过省级平台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补录截止时间为****年**月**日,逾期将不再进行补录。工程业绩将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大辖区内企业、个人的宣传指导工作,确保辖区内企业和个人业绩按照要求应录尽录,应补尽补。

*、规范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内容

各企业应如实填报工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备查。补录的工程项目信息至少应包括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依法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信息及业绩技术指标。

*、严格录入程序

(*)企业申报。企业录入业绩项目信息时,务必如实、完整、准确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各方单位信息以及项目*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员信息。同时,在相应栏目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图审报告、施工许可证、业绩技术指标、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资料。

(*)部门审核。企业录入完成后,将业绩录入申请、诚信承诺书和相关纸质资料,报项目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在*个工作日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核实,填写企业业绩实地核查记录表(附件),确保录入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初审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局审核确认,市局将按照不低于**%的比例对各县区审核的业绩录入进行抽查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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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

*、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申请录入和已录入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的监管力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利用虚假、错误的业绩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企业,*经发现,按照相关程序修正其业绩,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业绩录入审核把关不严、参与弄虚作假或为企业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其他事项

需要进行项目信息录入的企业和个人请进入****省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系统填报:点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首页“业务系统---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共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用户请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注册”申请的法人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省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系统(企业端)”,个人用户请使用****政务服务网“个人注册”申请的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省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系统(人员端)”,登录后即可进行信息录入操作。

(联系方式: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张成邦***********)。

附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实地核查记录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附件:
****市****年建筑市场安全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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