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361029202305220101的澄清文件

招标答疑 2024-04-24 纠错
项目编号: 361029202305220101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_***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征收按国家及省有关财税政策执行。工程排污费不计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存在的如下情况: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现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之前,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同样有效。 *、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变更为: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其他事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递交时间

来源平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