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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4-19 纠错
项目编号: CG-HN-DX-2024-039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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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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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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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公安局车辆****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开发区中兴大街***号****新昌大厦***-**

成交金额:成交费率为**%,且服务费总价不超过人民币***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价格执行,由成交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县公安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称: ****县公安局

址:****市****县高河镇育儿路**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 

地  址:****市****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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