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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北路52号(南)房屋5年租赁权

产权交易 2024-04-18 纠错
项目编号: HJS2023ZL1256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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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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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标的名称

建国北路**号(南)房屋*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出租底价

******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省,****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联系人

孙先生、楼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座**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建国北路**号(南)

坐落位置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不动产分类

其他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房屋位于建国北路**南侧**层,无产权证;本次招租面积为***.**平方米*层***.**平方米,*层***.**平方米)。该房屋系建国北路**号南侧部分,未做分隔,目前该房屋北侧由********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南侧由出租方管理。楼梯面积为南北共用,电梯面积不包含在本次招租面积内(租赁面积系测绘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本次租赁房屋的质量、具体位置、房产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租赁房屋权证证载所有权人为****市****区住建局,根据****区住建局《产权情况说明》,现将本租赁房屋委托出租方管理,并收取租金。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元/年

出租面积(㎡)

***.**

租赁期

*年

起租日

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

免租期

*个月,以计入租期不计租金体现,以首年月租金标准在首期中予以扣除。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年租金的**%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严禁转租、合租、有油烟餐饮、棋牌等扰民项目及行为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切交易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承租方将租赁标的物用于约定用途及业态以外的其他用途或业态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报批手续,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在租赁标的物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合作、承包等均视为转租)。*经查出,出租方可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租金*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

租赁房屋所在地

联系人

钱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期间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方式

****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时至**时

延时报价周期

*分钟

是否专场

加价幅度

****元

房屋出租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网站(以下称“****”,***.******.***),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杭交所网站***.*****.***)和****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切交易风险。

*报名程序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承诺函。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为准在信息披露截止日******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截止前登录****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进行报价:

*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限时报价组成自由报价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如为专场项目,竞买人的当前最高报价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取得《成交通知书》。

*承租方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出租方签约。

*、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交所开具。

**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的用户,在****中的*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

*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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