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镇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不见面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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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概况 ****镇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人民政府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参照《****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相关规定,****县正和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镇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桩)项目”采取****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桩)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报价超过限价无效。
采购需求:本项目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及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具体要求、数量及配置详见招标文件,且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部货物供应并安装调试完成及整个项目相关装饰装修项目并提请验收确保*次合格。
合同履约期:**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上述时间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并登录“****县人民政府网-招投标信息-国企采购-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份,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费用打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收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账号:**********************,收款人:****;汇款需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开标地点:网上谈判,腾讯会议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竣工验收合格满*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审计结算价的**%;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以上付款均无利息)。
*.免费质保期:*年,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加入会议。
名称:****县正和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县****镇黄海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县县城***国道西侧嘉源小区商业幢***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和投诉处理
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货物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便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人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请与采购人、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联系处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发布信息、场地等服务,不负责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项。
****县正和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镇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桩)项目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充电车棚+联排桩_建筑+结构:点击下载
充电车棚_电气: 点击下载推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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