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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第2次)[第(2)次答疑]

公告变更 2024-04-11 纠错
项目编号: E350922090210028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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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第*次)[第(*)次答疑]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招标编号:********************)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章 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章 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人:****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


来源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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