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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告字[2024]005号结果公示

土地矿产 2024-04-11 纠错
项目编号: 临告字[2024]005号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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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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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临告字[****]***号结果公示
地块信息
序号 地块(包)编号 地块(包)名称 拍卖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交易方式 拍卖开始时间 操作
* 临告字[****]***号 临告字[****]***号 ¥*** (*元) ¥*** (*元) 拍卖 ****-**-** **:**
临告字[****]***号成交公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拍卖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临告字[****]***号 宗地总面积: *.****公顷 宗地坐落: 县城玉兰路北:*至为:东至****鑫泰轴承锻造有限公司、南至****县兴和饲料有限公司、西至********轴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北至****县福皓热力有限公司和****永强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年限: **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成交价: ****元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受让单位: ****

备注: *、“标准地”出让成交*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与属地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委会或乡镇政府(非开发区内项目)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标准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条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年亩均纳税不低于***元、亩均产值不低于****元,单位增加值能耗小于等于*.*吨标准煤/*元,环保标准应符合《****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日内将全额出让金缴齐。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县珠江西路北侧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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