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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温振文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

公告变更 2024-04-0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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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温振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温振文律师的执业机构从****汇德(****)律师事务所变更为****言哲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省司法厅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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