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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办法

招标-其他 2024-03-29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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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办法

为确保县政府网站信息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保证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泄密现象发生,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加强网站维护和管理。

*、发布的信息应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上传。

*、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正式发布前,进行预先审核。

*、信息发布前要填写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审核签字的发布审核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以“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为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发布。

*、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所有发布内容需审核之后方可发布。

*、审核发布流程:

(*)信息发布人员拟好《****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初步检查信息内容的涉密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核稿人员第*次检查信息内容的涉密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审核人员检查信息内容的涉密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确定是否符合栏目发布要求,签字确认。

(*)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申请,待县政府办公室审核。

(*)信息发布员将签完字后的《****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后面附上发布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报县政府办公室后,发布信息方可通过审核。

附件:《****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




****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信息发布审核表

信息标题


发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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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审核形式

线上审核

拟稿人


核稿人


审核人


分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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