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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街道2024年上半年金石新城小区安置房零星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3-29 纠错
项目编号: ZJMY2024N050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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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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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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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白马街道****年上半年金石新城小区****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白马街道****年上半年金石新城小区****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阳光商业中心*幢**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白马街道****年上半年金石新城小区****

施工范围:白马街道****年上半年金石新城小区

施工工期:***日历天

*、评审专家名单:何义如、*超、陶来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项

*、招标方式:****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市****区白马街道办事处

地址:****市****区杨河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花津中路金玺商务写字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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