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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眉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招标-其他 2024-03-2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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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第*方机构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员带*社”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发挥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作用,进*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水平,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家第*方机构承接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运营,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概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是****市首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受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县农经站业务指导,通过公开遴选委托第*方机构运营的,集规范管理、财税服务、事务代办、交流培训、技术推广、项目指导、组织托管等职能于*体的“*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主要职能如下: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农产品展示展销、品牌推广及包装服务;工商、税务和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手续代理代办服务;财税代理、招投标代理;档案管理服务;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交流孵化、技术转让;涉农项目申报指导;农业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咨询服务、农业政策咨询;金融、审计、法律协助;商标注册、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

服务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工作指南、行为规范、价格公开、服务记录追溯等制度,通过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益农能力,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秘书式”服务。

*、遴选范围

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务企业或者社会组织。

*、合作方式

采取购买服务、备案管理、挂牌委托等方式,与第*方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委托协议,由第*方机构独立自主运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质量标准、验收考核、违约责任等内容。

*、遴选条件

*.第*方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等相关法律和章程,掌握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方法。

*.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配套,有*名以上专职人员指导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文件的工作能力,能够履行县农经站安排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相关工作。

*.自觉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县农经站业务指导、备案管理、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遴选程序

*.自愿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任务的第*方机构,请于****年*月*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式*份交到县农经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营业执照、财务管理制度、资质证明;提供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现场核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的第*方机构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专家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人员,根据评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第*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承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运营的第*方机构。

*.签订协议。承接方与县农经站签订战略合作委托协议,期限*年。根据第*方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监督评价结果考核,再续约*年。否则,县农经站通过公开遴选,作动态调整。

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第*方机构申报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地址:****平阳街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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