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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公园路138号第1单元08层802室(西固花园)(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出让 2024-03-28 纠错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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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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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省****

****省灵台县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时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市****区先锋路街道公园路***号第*单元**层***室*套【不动产产权证号:甘(****)****市不动产权第*******号】,面积**.****,用途:住宅

*、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

拍卖竞价时间*********时至*********时止;

起拍价:******;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下午**:**-**:**)接受电话咨询。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品权属变更办理及费用负担

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拍卖标的的交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执行案款专户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灵台县支行),并在缴纳尾款后*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省灵台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

此公告同时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特别提醒: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详细信息可前往****当面咨询。

联系电话: ****-******************

灵台县人民法院

****年*月**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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