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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宁慈市域铁路(九龙大道快速路)地块项目评估机构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24-03-2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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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宁慈市域铁路(*龙大道快速路)地块****机构的通知

****市****区人民政府于****年*月**日作出了《宁慈市域铁路(*龙大道快速路)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镇政发〔****〕*号),并于*月**日进行了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事项通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日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年度****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中,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并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评估机构。请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将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提交到*****龙湖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地址:****区*龙湖镇龙源路*号,联系电话:****-********。

附件:****年度****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市****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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