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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51幢A1-3二层部分房屋出租

产权交易 2024-03-2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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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 出租方联系人电话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市****区
    坐落位置 ****区酒仙桥路**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预展时间,信息披露期工作日早*:**-**:**,**:**-**:**.联系人:姬永刚,电话:********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 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租价挂牌价格不包含物业费:*.**元/平方米/天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 租赁期 *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日
    租金调整方式 第 * 年 涨幅 *.** 元/平方米/天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物业费 租价挂牌价格不包含物业费:*.**元/平方米/天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方案需报出租方审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对租赁面积内部需自行管理。不得转租。 *、承租方应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按出租方要求时间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方要求为准向出租方付清押金及首期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不得为互联网金融类企业。(以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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