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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圩镇秦场村扫把厂二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3-25 纠错
项目编号: EP-SXCG2024018A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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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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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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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正在公示]****
刘圩镇秦场村扫把厂*期建设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刘圩镇秦场村扫把厂*期建设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传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省****市经开区西昌南路与外环南路交口东南侧财富汽贸商务中心****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刘圩镇秦场村扫把厂*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刘圩镇秦场村扫把厂*期建设项目

服务要求:刘圩镇秦场村扫把厂*期建设项目,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井、消火栓、阴井、电动门、等程方案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评审专家名单:赵丽梅(组长)、金斌、张怀英

*、代理服务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座*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刘圩镇人民政府

址:****府东巷与上青大道交叉口西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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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申请
    ****
    请审核
    ****-**-** **:**:**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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