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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整改不到位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3-21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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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整改不到位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

*******日至**日(**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

****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

(*)整改任务

任务*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侧及****河东国际机场周边矿山质环境治理工程“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也未按期整改到位。

*****月,生态环境部****督察局分析抽查指出,“整改情况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截至*****月,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实际现存***.*亩水域,其中还有***.*亩水域没有按要求实施池底生态修复”。

(*)整改目标

通过压减水域面积,实施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完成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侧及****河东国际机场周边矿山质环境治理工程“挖湖造景”突出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开展水资源论证,严格核定黄河用水指标,办理黄河取水许可手续,除保障现有的绿化灌溉用水外,其他区域不得耗用黄河水。

(*)加快实施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只保留承担灌溉功能的蓄水池,压减水域面积 **%,对退出蓄水功能的****.*亩池底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其中:自然恢复****.*亩,人工促进修复***亩。

(*)举*反*,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各级林长的责任落实,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各类林草建设项目的审核,对涉及“挖湖造景”类项目*律不予审批,依法依规全过程监管管理,坚决从源头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督办函》(宁环督改办函〔*****)文件要求,消除水域面积***.*亩,并对消除水域和前期生态修复效果不太明显的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日,由自治区水利厅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验收组,组织开展了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的核验销号。经核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行了整改,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侧及****河东国际机场周边矿山质环境治理工程“挖湖造景”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通过验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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