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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中医院智能煎药配送服务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3-19 纠错
项目编号: AHZX-CG-20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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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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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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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中医院智能煎药配送服务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医院智能煎药配送服务中心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医院智能煎药配送服务中心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以南**号湖东景园**幢****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软件各类模块

品牌:/

规格型号:中心中药房系统定制开发

数量:*项

单价:¥******.**

*、评审专家名单:陈锋、项建平、陈婷(采购人评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医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红星路**号、****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医院

地址:********市****红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中医院

****

****年*月**日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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