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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彝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编号:宁地2023-41号)

土地矿产 2024-03-08 纠错
项目编号: 宁地202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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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编号:宁地****-**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受****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简介

(注:其他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地块)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

交易起始价(*元)

竞买

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元/

容 积 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宁地****-**

永宁镇落水村委会竹地汉族村村民小组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

**

**%

**

***.****

***

*.*****

(注:其他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申请竞买的要求: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允许境外企业参加竞买。

*、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年*月*日*:**至****年*月**日**:**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市,从投标方入口登*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市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网上相关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其他相关挂牌出让文件)。

*、资格审查

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后,****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补充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办理

报名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保证金缴纳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应在报名截止时前,办理**认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成功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挂牌出让时间

网上挂牌出让时间:*****月**日**:**至********:**时。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时开始(如有需要)。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市,从投标方入口登*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市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参与竞买系统将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竞得人的确定规则详见****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查询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搜索“中国土地市场网”相关网页进行查询。

*、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竞得人应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缴纳不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分期缴纳的在合同中另行约定)。逾期不缴者,将给予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违约金的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本次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自治县*格路***号

联系电话:****-*******

****

(*)****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自治县泸沽湖大道旁

联系电话:****-*******

人: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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