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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芥子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二)

公告变更 2023-10-27 纠错
项目编号: ZJZCLX-2023-016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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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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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关于****市芥子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更正人名称:****市芥子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市芥子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更正理由评标细则、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等的调整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章

评标细则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

评标基准价=通过技术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

价格分采用平均价计算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舍*入精确到元)。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当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满分**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扣*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扣*.*分,以此类推。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结果保留*位小数,第*位*舍*入计算。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年******

投标截止时间:****年******

开标时间:****年********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分

*

第*章

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面积:≥**平方米;

技术参数:*、面积:≥**平方米;

更正日期:********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市芥子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市兰荫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市丹溪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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