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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山市人民医院购置康复设备及泌尿设备项目质疑答复函

招标-邀请招标 2023-12-25 纠错
项目编号: LBHSZC2023-G1-00001-DS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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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质 疑 人:****隆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鹧鸪江路**号桂中海迅柳北物流基地*号办公楼(配载中心 )***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 唐园园

委托代理人: 付红 电话: ***********

质 疑 答复函
****隆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我公司代理的****市人民医院购置康复设备及泌尿设备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函内容:
质疑事项*:****隆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对参与*分标项目废标结果不认可。废标的原因:技术偏离表中第*项要求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要求为同*品牌,但是开标*览表中却不是同*品牌,视为负偏离。
答复:根据《****市人民医院购置康复设备及泌尿设备项目(**********-**-*****-****)》招标文件***页技术参数要求:▲*、电切内窥镜*套(包含如下),可连续进出水冲洗对流、要求与等离子主机为同*厂家产品,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的设定是招标单位从临床使用需求及招标单位未来发展的需求出发、为给患者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的角度,同*厂家生产的设备的兼容性及稳定性更高,保证机器的运行效率,不容易出现宕机,提高患者检查的效率。而非同*厂家的设备基本属于外购拼装,设备稳定性不确定,易出现故障停机等因数,不能达到招标单位的实际采购需求,影响医院临床科室正常工作开展。
经核查,****隆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杭州得道****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为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生产厂家,天津博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为电切内窥镜生产厂家,并非同*厂家产品(详见附件*、附件*)
其次天津博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仅授权杭州得道****科技有限公司为全国总代理销售天津博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标有“至诚得道”标志的手术内窥镜配套使用,并非授权并提供相关生产设备及专利给杭州得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天津博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至诚得道”标志的手术内窥镜。杭州得道****科技有限公司只是有销售权并不代表生产产品直接转换为杭州得道****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详见附件*)。
所以****隆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诉求*:要求公开参与的竞标公司是否满足*家电切内窥镜*套要求与等离子主机为同*厂家产品,且有授权,并核实医疗器械注册证,否则为无效参数。
答复:本项目评审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详见附件*)。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项目的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属于保密行为,不得泄露。
所以我单位不能对质疑单位公布出不属于必须对外公布内容。****隆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诉求*:是否满足*家要求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要求为同*品牌。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
  第**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现贵公司于****年**月**日才向我公司提出质疑,不在有效时间范围内,属于无效质疑,****隆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各项质疑均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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