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聚酯分厂2024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公路运输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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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酯分厂****年度精对苯*甲酸(***)公路运输服务
评标结果公示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酯分厂****年度精对苯*甲酸(***)公路运输服务(项目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评标结果:
标*:
巢湖皖维物流有限公司为第*预中标单位
南京冠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第*预中标单位
徐州中天科尔物流有限公司为第*预中标单位
标*:
合肥黄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第*预中标单位
徐州中天科尔物流有限公司为第*预中标单位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为第*预中标单位
南京冠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第*预中标单位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信息来自:优质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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