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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串通投标涉案总金额超5亿!

招标-其他 2024-01-0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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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串通投标 涉案总金额超**!
近日,****省住建厅公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查处的*起评标专家、代理机构、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其中*起串通投标案,涉案总金额超**!

具体如下:




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代理机构、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批)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步深化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竞争环境,推动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查处的*起评标专家、代理机构、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批)公布如下。

*、叶某水、袁某、曹某红、翟某城、虞某君等*名“黄牛”组织企业串通投标案
****年*月,在****市****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坡安置房项目招标中,叶某水、袁某、曹某红、翟某城、虞某君等*人分别组织数量不等的企业参与投标,涉嫌串通投标 涉及金额人民币*****.***元 。****年**月,经调查核实,该*人组织企业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年*月,****市****区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依法 判处叶某水有期徒刑*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撤销前罪(****年*月,叶某水因犯串通投标罪已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个月,缓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的缓刑部分,*罪并罚,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年*个月 ,缓刑*年*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以串通投标罪依法判处袁某拘役*个月,缓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判处曹某红拘役*个月 ,缓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判处翟某城拘役*个月 ,缓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判处虞某君拘役*个月 ,缓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叶某水、袁某、曹某红、翟某城、虞某君等 *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依法上缴国库

*、****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串通投标案
****年*月,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问题线索,反映****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安市南方装载机土建工程有限公司、****悦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宏文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贵溪市第*中学扩建工程项目的投标中,涉嫌串通投标 涉及金额人民币****.***元 。****年*月,经鹰潭市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家企业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年*月,鹰潭市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永安市南方装载机土建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处人民币*.***元罚款;对****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悦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宏文建设有限公司 各处人民币**.***元罚款,对该*家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各处人民币*.***元罚款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依法 不予批准 ****省丰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悦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宏文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 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依据永安市南方装载机土建工程有限公司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 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 ,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余某、汪某成、刘某先等**名“黄牛”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投标案
****年**月,余某、汪某成、刘某先等 **人借用企业资质 参与 上饶市*年县公共卫生应急提升改造项目(*年县第*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投标,涉嫌串通投标 涉及金额人民币*****.***元 。****年*月,经*年县公安局、*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调查核实,余某、汪某成、刘某先等**人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年*月,*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借用企业资质投标的余某、汪某成、刘某先等 **人分别处数额不等罚款 累计处罚金额人民币****元 ;涉嫌出借资质的企业正依法依规处理中。

*、招标办工作人员杨某、习某敏及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管理人员王某军利用职务之便充当“掮客”受贿案
****年*月,经新余市渝水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新余市招标办负责人杨某、渝水区招标办负责人习某敏及新余市某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管理人员王某军(其为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事业编工勤人员,长期借用在该国有企业)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工程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供方便,帮助企业谋取中标并收取好处费,此外,杨某和王某军还违规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并非法获利
处理结果: ****年*月,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杨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元,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王某军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元,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年*月,新余市渝水区纪委监委给予习某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年**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习某敏有期徒刑*年*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上缴国库。

*、评标专家邓某飞、王某华等*人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年*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问题线索,反映****年*月在南昌市西湖区市民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中,邓某飞(所在单位:****循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某华(所在单位:****省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某*(所在单位:****赫尔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王某*(所在单位:****省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名评标专家受他人请托为特定投标企业打高分并收取好处费 。****年*月,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评标专家邓某飞、王某华、王某*、王某*等*人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年*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法取消邓某飞、王某华、王某*、王某*等*人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 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并各处人民币*.**元罚款,依法没收该*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元。

*、评标专家石某虎、吴某等*人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年*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问题线索,反映****年**月在南昌市新建“*湾学校”(暂定名)项目监理招标中,石某虎(所在单位:****建工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吴某(所在单位:****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某(所在单位: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某平(所在单位:****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 *名评标专家受他人请托为特定投标企业打高分并收取好处费 。****年*月,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评标专家石某虎、吴某、*某、邓某平等*人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年*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法取消石某虎、吴某、*某、邓某平等*人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并各处人民币*.**元罚款,依法没收该*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元。

*、刘某梅、邱某剑、余某辉等*名“黄牛”组织企业串通投标案
****年*月,在吉安市遂川县城东小学建设项目招标中,刘某梅、邱某剑等人组织**家公司参与投标,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人民币****.***元;****年*月,在吉安市遂川县环城西路(燕山中学至工农兵大桥段)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邱某剑、余某辉等人 组织**家公司参与投标,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人民币****.***元 。****年**月,经调查核实,刘某梅、邱某剑、余某辉等人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年*月,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依法 判处邱某剑有期徒刑*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判处刘某梅有期徒刑*个月 ,缓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判处余某辉拘役*个月 ,缓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此外,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正依法依规处理中。

*、评标专家付某友、黄某、罗某红、胡某华等**人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年*月,付某友(所在单位: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黄某(所在单位: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罗某红(所在单位:东华理工大学)、胡某华(所在单位:东华理工大学)等*名专家,在参加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新校区建设项目(*标段)评标过程中,未客观、公正、依法依规评审投标文件,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造成该项目开评标活动暂停。
****年*月,胡某凤(所在单位: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颜某(所在单位: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杨某(所在单位:南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汪某敏(所在单位:****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何某平(所在单位: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梁某丰(所在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柴某军(所在单位:东华理工大学)等 *名专家,在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新校区建设项目(*标段)第*次开评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
处理结果: 经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付某友等**名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行为属实。****年**月,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 禁止 付某友在**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 评标 禁止 黄某、罗某红、胡某华等*名评标专家在*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 评标 禁止 胡某凤、颜某、杨某、汪某敏、何某平、梁某丰、柴某军等*名评标专家在*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 评标

*、评标专家辛某生、徐某龙等*人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年**月,辛某生(所在单位:*载县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徐某龙(所在单位:*载县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某斌(所在单位:吉安市吉州区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刘某水(所在单位:吉安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赵某招(所在单位:****省赣中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名评标专家 ,在参加*载县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务前社区评标过程中, 未客观、公正、依法依规评审投标文件,将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年**月,经*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名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年**月,*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禁止辛某生、徐某龙、罗某斌、刘某水、赵某招等 *名评标专家*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和我省营商环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切实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律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大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要及时将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对受到处罚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资质申请等方面做出“组合拳”处理。要加快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切实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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