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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立山中心卫生院急诊科设备及心电监护仪等设备、病房床单元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变更 2023-12-22 纠错
项目编号: N5113242023000148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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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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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县****采购更正公告(第*次)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在采购文件第*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收取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说明:收款账号:****县财政局 开户行:********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账号返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履约验收完成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更正为:“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收取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说明:收款账号:****县立山中心卫生院开户行:****农商银行立山支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账号返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履约验收完成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县财政局。联系科室:****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县新政镇望云路*号****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立山中心卫生院

地址:****省****市****县立山镇禹王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新政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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