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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第三建筑工程公司2023年应收债权转让项目

产权交易 2023-12-12 纠错
项目编号: SW2023R22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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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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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第*建筑工程公司****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回族自治区第*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
挂牌价格
**.***元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年**月**日
交易方式
网络****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债权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债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债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债权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债权交易合同》,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因最终受让方原因,在*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债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所扣收全部交易保证金,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最终受让方应在《债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未按《债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所扣收全部交易保证金,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交易合同,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再退还。 *、转让方在收到标的资产全部交易价款且交易所出具债权交易凭证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资产权属资料移交。标的资产涉案诉讼主体、抵押权人等变更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标的资产自《债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割到最终受让方期间产生的权利归最终受让方所有,期间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联系机构
****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马娇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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