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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量和执行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

中标-中标结果 2023-12-06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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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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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中选(配送)企业

依据工作安排,*、*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省*区”省际联盟第*批集采药品的第*个年度采购协议期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我省牵头开展的*至*批接续品种第*个年度采购协议期均********日到期持续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采购需求量的上报、审核

各相关医疗机构通过原采购帐号密码登录****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网址:*****://***.******.***.**/)的“药品采购”模块,选择报量系统菜单,对第*、*、*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我省接续品种(见附件*)进行报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相关药品上*个采购年度数据导入报量模块,便于医疗机构参照进行填报。

医疗机构应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填报采购需求量。填报过程中,直接填报相关报量品种下*协议期协议采购量(不再折算),原则上不少于上*采购协议期的约定采购量,报量数据明显下降的需提供切合实际的说明。

平台报量模块*****:**-**月****:**进行开放,医疗机构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相关药品采购填报工作,上*协议期约定采购量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同步上报

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报量数据明显下降且理由不充分的予以退回,******时前完成辖区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需求量数据审核工作,完成审核确认的数据不修改同步做好审核后属地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需求量(协议采购量)数据下载留存。

*、做好年度采购协议期满后药品的执行工作

(*)相关中选药品的配送关系原则上不得变更,如中选企业确有需求可调整*次配送关系,相关中选企业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进行操作。

(*)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医疗机构填报的协议采购量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医保资金预付、采购协议签订、按时结算货款、采购信息监测等相关工作(医疗机构之前采购的相关中选药品的数量作为任务量进行统计)。

(*)鉴于国家已开展头孢替安、托拉塞米、比阿培南、氨甲环酸和阿加曲班等*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我省执行相关中选结果。按照《关于做好“*省*区”省际联盟第*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协议期后供应保障工作的函》要求,经与其他有关企业沟通,相关品种(详见附件*)继续执行原中选结果,中选药品不再组织报量,相关医疗机构按照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执行,各市做好医保资金预付、采购协议签订、按时结算货款、采购信息监测等相关工作。。

*国家组织药品采购期满药品的接续工作

第*、*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品种(详见附件*)由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组建的省际联盟牵头开展接续工作。在新中选结果产生前,全省医疗机构可按当前中选价格继续采购相关药品,按照我省的医保资金预付、货款结算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报量品种清单

*.“*省*区”第*批集中带量采购执行首年协议采购量品种清单

*.接续品种清单

****省医疗保障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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