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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吴圩镇社会事务办购置后驱动垃圾车(NNJKZC2023-017C2)质疑答复书

中标-中标结果 2023-11-20 纠错
项目编号: NNJKZC2023-017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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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质疑人:********俊华隆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日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函》,对****区吴圩镇社会事务办购置后****(**********-*****)成交结果和合同公示提出质疑。我中心于********日组织本项目原磋商小组就质疑人质疑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公司供应商********市超美车汇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中标车型**************,多项参数与实际招标要求不符中标合同没有公示合同附件信息。

采购人处理意见:经原磋商小组核实,****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承诺提供的后驱车品牌为时风牌、车辆型号为**************,该车型外形尺寸、货厢栏板内尺寸、整备质量、前悬规格和轮胎规格均低于采购文件的要求。****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关于参数的质疑成立;关于合同的质疑不成立,因此该项质疑事项部分成立

*、处理结果

质疑人的质疑事项部分质疑成立。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取消****的成交资格,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经开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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