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村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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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桃园村****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项目概况
*.*招 标 人:****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桃园村****。
*.*工程地点:********经济开发区桃园村境内。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新建广告牌、原有景观及园路修复、新栽绿化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开工时间:****年**月。
*.**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年*月的某*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年*月至****年*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工程付款方式为: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年,并完成第*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付至中标价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年后,并完成第*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栽植树木*年养护期满,成活率须达**%以上;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或以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控制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值取值范围为**%、**%、**%,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其中的*个最高价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其中的*个最高价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值);
评标基准价*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扣减*.*分,每高*%扣减*.*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不休,微信报名)。
*.*投标材料
*.*.*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
*.*.*联系人:*晶晶。
*.*.*联系电话(微信):***********。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制作费***.**元(支付宝账号:***********,姓名:顾乃湛;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县城阳光大道***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洲国际广场大楼*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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