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需要对监测站实验室仪器器皿进行检定、校准。
*、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器皿检定、校准。
*、服务内容。对监测站实验室仪器器皿(见附表)进行检测检定、校准,出具相应报告。
*、服务期限及结算方式。成交后**日内完成检定校准并出具报告,费用支付时间需双方商定。
*、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认定颁发的相应资质,具备《****法》第***条条件的服务机构。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元,检测单位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总报价,****年**月**日下午*时前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报价单、联系人和联系号码密封盖章后邮寄至****市****县生态环境分局。
*、****结果认定。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及报价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认定为无效报价。有*家或以上检测单位有效报价的,选择最低报价单位为意向成交方;最低价出现同等报价的,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轮报价(只有第*轮最低报价的单位参与)。只有*家报价,直接选择为意向成交方。意向成交方经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成交。
*、检测结果报送要求。成交后本单位电话通知成交方,成交方需在**个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现场踏勘并完成校准和检定,出具报告,成交方须确保检定结果真实准确,报告规范完整。
*、接受监督要求。接受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可采取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审查、实验比对、样品考核、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核查等监督方式。
*、保密要求。对实施本项目取得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如违反保密要求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项目取得的所有数据及成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或泄露数据和基于数据得出的结论性信息。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省****市****县晋熙镇法华路***号。
****市****县生态环境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