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门窗卷帘门采购项目流标暨第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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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专业领域:其他
****流标暨第*次****公告
流标原因:成功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供应商不足*家,根据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本项目流标。
我部就如下项目采用****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防盗门窗卷帘门采购(第*次)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包*:人民币*.**元;包*:人民币*.**元。
*、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
防盗门窗卷帘门 |
*套电动卷帘门、*扇甲级防盗门,*扇不锈钢防盗门,*扇移窗,*扇防盗窗,具体见****文件 |
套 |
* |
合同签订后**天内 |
****市****区 |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
* |
移窗、纱窗、不锈钢 防盗窗 |
白色断桥铝移窗共**扇,铝合金金刚网纱窗共**扇,不锈钢防盗窗共*扇 |
套 |
* |
合同签订后**天内 |
****市****区 |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文件发售:
(*)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申领地点:网上领取;
(*)申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报名供应商发送****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每日**:**由采购机构联系人统*审核报名材料,每日**:**前提交报名材料,*般会在当天告知审核结果。****后提交的,次日****后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最后*天提交的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日(截止**:**止)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视为有效报名,审核未通过或逾期重新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采购机构邮箱:***********@***.**。
(*)****文件售价:免费。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报价地点:****市****区;
(*)报价方式:
文件邮寄地点:********(详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寄达邮寄地点。
*、****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市****区。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踏勘地点:****市****区指定地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女士 程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地 址: ****市****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徐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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