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泗县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泗城镇胡陈村厂房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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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省级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泗城镇胡陈村厂房建设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 *** 号紫颐大厦 * 座 *** 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省级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泗城镇胡陈村厂房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包含*#厂房土建、*#厂房安装、附属用房土建、附属用房安装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伟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苌歌(组长)、孟雪红、高莉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元*新天地**栋,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元*新天地**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朋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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