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中山新高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招标-竞争性谈判 2023-10-16 纠错
项目编号: G62023BJ1000089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新高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高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
    融资方所在地区 ****省****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不超过****.**股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不超过*个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融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引入外部投资方持股比例不超过**.**%。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
  • 融资方情况
    名称 ****新高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市火炬开发区科技大道沿江路
    法定代表人 赵健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元 实收资本 *****.*****元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柔性线路板专用粘结片/覆盖膜/铜箔基材/散热基材)。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及自产产品的原材料线路板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提供上述产品技术咨询服务、加工服务;材料科学研究;其他合成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提供****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位) 出资比例(%)
    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 **.**
    航天科工(长沙)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珠海钜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王湘京 *.**
    王江 *.**
    范金泽 *.**
    王洋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近*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 ****.**
    最近*期财务数据
    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大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其他披露事项
    *.本项目增资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增资完成后,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投资方须按《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若意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股东权益持有人存在外资背景的,须符合国防科工局关于涉密资质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意向投资方的控股股东、第*大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须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人员无婚姻关系。 *.意向投资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意向投资方及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融资方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 *.意向投资方各级出资人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情形。 *.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融资方将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增资信息披露期内向交易所提交投资意向申请,并在增资信息披露期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作为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并签订《保密协议》(存于融资方处)后可在融资方的安排下实施尽职调查,调查过程须符合融资方工作程序及保密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本次增资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不接受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投资。 *.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本方承诺符合本公告“投资方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本方承诺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认同并支持融资方制定的商业计划和增资资金用途,认可融资方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票否决权、承诺上市、保底分红等要求;(*)本方承诺成为融资方新股东后,认可融资方对增资后公司的治理结构安排;(*)本方承诺本次增资所支付的全部增资款项均系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会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或非货币资金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方给予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同意融资方有权在本方决策的额度范围内调整实际的投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账户;(*)同意在持股期间不开展与融资方相竞争的业务;(**)本方同意在《增资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增资款(保证金部分)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拟投资金额的**%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扣除情形: (*)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资料的; (*)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融资方启动择优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择优活动的; (*)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股东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 (*)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遴选;当产生*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将采用****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意向投资方(若为私募投资基金,则同时考察基金管理人,下同)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 (*)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具有*定实力和品牌认识度,具有专业技术、运营经验、行业资源的优先,或愿意同融资方共同长期培育发展产业者优先。 (*)意向投资方对所投企业的投后管理和增值服务拥有较好历史纪录,提供过包括业务资源、资金渠道等实质性帮助的,后续能为融资方提升治理水平,在改革发展、机制创新和资本运作方面提供支持的优先。 (*)意向投资方能与融资方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与融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业务合作基础的优先。 (*)意向投资方能与融资方在业务上形成互补推动作用,能协助增资企业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增资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为融资方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战略、产业资源支持的优先。 (*)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战略发展、经营理念、价值观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 (*)意向投资方承诺持股期限较长的优先。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增资价格及出资额度因素。
  • 项目联系
    专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部门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
  •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