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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添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2018-04-24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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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

原计划开标时间: **********

现更正开标时间: ***********

更正事项:评分细则、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表(第*包)同类项目业绩:“根据投标人近*年在全国的****项目业绩计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以*个*分计取,最高计**,最低计*分。同类项目业绩以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评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此项不计分。”

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近*年在全国的****项目业绩计分,以*个*分计取,最高计**,最低计*分。同类项目业绩以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评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此项不计分。”

*、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表(第*包)同类项目业绩:“根据投标人近*年在全国的****项目业绩计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以*个*分计取,最高计**,最低计*分。同类项目业绩以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评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此项不计分。”

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近*年在全国的****项目业绩计分,以*个*分计取,最高计**,最低计*分。同类项目业绩以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评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此项不计分。

*、原“开标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楼)*开标室。”现更正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楼)

*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 ****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市****县***乡道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龚慧 丁凯怡

电 话:****-*******

地 址:****市朗州路南段鸿正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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